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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正視公娼工作權生存權(特稿) 台北市政府於九月六日凌晨起開始全面禁娼,結果引來公娼與民間團體至市府前抗議,並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此後公娼自救會與婦運團體屢要求與市府官員對話,卻未得到回應,因此若干婦運團體與文化界。 學界展開連署反廢娼,並於報章媒體上探討公娼權益的維繫,甚而再度引爆父權體制下女性被剝削歧視的論戰。同時市府正亦雷厲風行地展 開掃蕩私娼的行動,在公娼仍努力為爭取保障己身工作權與生存權之同時,私娼則於另一邊與公權力大玩捉迷藏的遊戲,那邊站了起來,這邊又躺了下去,從局外人 的立場來看這場混戰,實在懷疑她們真否知道自己所要的到底是什麼?是否已成為被利用的工具而不自知? 自民國六十二年台北市政府公布"娼妓管理辦法"以來,娼妓被官方視為一種合法的工作(前提是必須在被納入公權力管理下),已過了二 十四個年頭,在此次反廢娼的訴求中,其一係從勞動者的角度視之,娼妓出賣勞力工作,應與其它體力勞動者的地位無異,但在事實上並非如此,其原因在於娼妓出 賣肉體的行為予人低賤卑下的感覺,以致於連最基本的納入勞基法的保障等權益皆付之闕如,因而公娼們只能屈於晦暗、骯髒、犯罪叢生的城市邊緣,長期飽受歧視 與憎惡,得不到同情與保護。因此,公娼被定義為一弱勢族群,由於在性交易的過程中產生的剝削現象中逐漸被"非人化",因此企圖要求公權力於承認其合法存在 時,也對弱勢的勞方進行保護,維護其做為勞動者的工作權與生存權,以及還原為"人"。 觀察絕大多數的公娼,皆來自破碎的家庭與婚姻,迫於生計壓力而賣身,為不得不然也。因此,更確切的說,站在原本已納入管理下的公娼 立場而言,其合理的工作權不僅應被尊重,尚需極力爭取;真正該被掃蕩的則是那些未受管理而流竄於各住宅區的私娼,因其危害市容環境與人心莫甚於此。然在若 干婦運領導者的主導下,原爭取工作權的訴求居然被昇華至追求情欲自主以反抗父權壓制的範圍中,結果容許色情與娼妓的合法化變成顛覆父權的手段,至此脫離了 公娼們的普羅要求,反拉拔至陳義過高的意識型態的反抗,其結果是,公娼們被迫進入私娼行列變成庸俗化的"流動攤販","售"身產業更形氾濫。 可以確知的是,公娼們最為在乎的是並非情欲自主,而是被剝奪工作權後帶來的生計壓力, 但是此事件演變至目前,卻肥了私娼,以及利用公娼的困境大作其秀的婦運團體,到頭來並未真正解決公娼們的問題,而女性主義者們玩弄著玄虛的名詞,探討著女 性擁有"從娼權"與否,如何掙脫父權結構下的男性欲望,如何創造單屬女性的色情材料等等議題,早與原先的訴求漸行漸遠,在此不禁要質疑的是,當女性主義於 日後被納入所謂"父權體制"內進行對話時,是否還會記得當初那些公娼們迫於生計而聲淚俱下的哭訴嗎?與其說支持廢娼是替從娼女性掙脫父權體制剝削,不如回 歸根本說是還與乾淨的生長環境給下一代,因為從淺估台北市約有十萬名私娼以各種不同的工作方式從事性交易,即可說明父權體制的結構早已無法妥適解釋色情行 業的氾濫,執業色情的女性貪圖紙醉金斯迷自願入火坑的心態才是最值得檢視的。 若真要建立正確的性別觀念則必須從教育著手,應是漸進的改革而非激進的革命,過去激進的追求民主化的抗爭後所帶來的苦果正為我們所嘗,實在犯不著再為另一種議題挑起莫須有的對立。 休說在資本主義結構內的女性工作地位低落,事實上以男性為主體的體力勞動者(如黑手、建築工人等),其社會地位亦不高,而男女性皆 有勞動其中的如清道夫、收垃圾的,其社會地位亦低;同樣的,殘障者的社會地位亦待保障,在此社會中種種不同形式的、肉體上的、精神上的缺陷形成不同的待 遇,非獨專於女性,然在填飽肚皮前,高談伸張精神解放似乎略嫌空洞。也別只顧填飽自己後光吵自己想要的,卻忽略了其它人想要的。另就從事性交易此行而言, 張開大腿躺著賺錢應屬易事,端看十萬個"香爐"就很夠瞧的,說實在並不值得拿來做為爭取情欲自由與反抗父權機制的籌碼或材料,以此大作文章的女性主義者尚 須斟酌此議題對社會的影響,畢竟此社會並非只有成年男女所獨有,尚包刮其它青少年,看看因價值觀偏差所帶來日益高升的青少年犯罪率,及氾濫在大街上的檳榔 西施,我們能不知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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